国家赔偿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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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6-6 12: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BC我国的行政赔偿程序实行“单独提起”与“一并提起”两种请求程序并存的办法。受害人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赔偿请求人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是指赔偿请求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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