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无遗嘱继承(intestate succession)
如果一个人死时没有一个有效的遗嘱,或者虽然有一个有效的遗嘱但是没有包含这个人所有的需认证财产(probate property)会怎么样呢?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财产要根据该州的无遗嘱继承法律进行分配。换句话说,如果你没有遗嘱,你所在州会为你制定一个遗嘱。
无遗嘱继承的一般顺序依次为:
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第一位的旁系亲属)---- 祖父母-----叔伯姑舅姨(第二位的旁系亲属)----远亲
02、1990年遗产认证统一法典
1990年遗产认证统一法典(简称“法典”)成为很多州法的出发点。不过,不同州的法律各不相同,与法典本身也有不同。但是,这个法典代表了一般争议的最好参考。
根据这个法典,近亲属可以获得财产,而远亲不可以。在法典下可以获得财产的亲属,包括死者生存的配偶,死者的后代(descendents,如子女,孙子女等),死者的父母,死者父母的后代(死者的兄弟姐妹,侄/甥和侄/甥女),死者的祖父母,和祖父母的后代(姑/舅妈和伯/叔父,以及堂/表兄弟姐妹)。收养的后代与亲生的后代同等对待。如果上述列表中的亲属没有人有资格获得财产,这些财产会归于(escheats,以默认方式)所在州。
03、生存配偶(surviving spouse)
现代成文法如UPC 2-102是这样确定生存配偶的份额的:
A. 如果死者没有生存的后代和父母,那么,生存配偶有权得到全部的净资产;
B. 如果死者所有生存的后代都是和生存配偶共同的后代,并且生存配偶没有和其它人共同的后代,那么生存配偶有权得到全部的净资产;
C. 如果死者没有生存的后代,但是有生存的父母,那么生存配偶有权得到净资产中的$200,000加上其余净资产的3/4;
D. 如果死者所有生存的后代都是和生存配偶共同的后代,而生存配偶还有和其它人的共同的一个或者多个后代生存,那么,生存配偶有权得到净资产中的$150,000加上其余净资产的1/2;
E. 如果死者所有生存的后代都不是和生存配偶共同的后代,那么,生存配偶有权得到净资产的$100,000加上其余净资产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