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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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7-9-10 15: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现在房价的四分之一继承.至于口头承诺的放弃继承权都是无法律效应的.房主的户名是你同事老公的爸爸,那他的所有子女对这间房屋都享有继承权.如果为了确定继承人,除非有户主的遗嘱,那上面会列出继承人,除此以外,没什么理由不让你同事老公的妹妹享受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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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9-10 15: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钱买房行为可以视为是赠与行为,房屋所有权仍归其父亲所有,如果其2个妹妹放弃继承,实际上小妹妹可以继承1/2遗产,如果其只要1/4可以视为你们达成的继承协议。继承不分什么增值不增值部分,继承的是房子,那么房子就是遗产,虽然增了值但不能计算原始价,要按市价继承。举个例子,如果清朝时买了碗花了2个铜钱,现在市价10w你说如果继承分2个铜钱不分市价可以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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