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2008年初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未将该副本给员工,请问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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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9-12-25 12: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胡律师:合同有效,只是单位不给合同副本员工,员工只要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就可以单位未缴社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以下:1、补缴工作2年零3个月的社保;2、支付工作2年零3个月折算成2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未提前1个月通知另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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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2: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有效!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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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2: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08年4月签订的合同有效,虽然单位未给劳动者另一份合同。09年4月,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但单位未缴纳社保以及单方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及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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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2: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直接找劳动仲裁,肯定他们有问题,只有可以证明你在公司上过班,他们都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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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2: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劳动仲裁 咨询下比较好你在上海吗?我可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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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2: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肯定是有的关键你要拿出证据!!!!!!!!!你没证据 就什么都没了谁叫你倒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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