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打给我的欠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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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 | 回复17 | 2009-12-25 1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会作废的!1,如你所讲,“去年公司没钱给打的欠条,写的是二零一三年六月一号”这一书写,可以证明是到期时间。2,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理解为,诉讼时效是指到期后的二年内有效。以就是说你的欠条,丧失诉讼时效的时间为2015年6月1日以后。3,诉讼时效的丧失,是指你丧失了胜诉的权利,你的欠款实体权利,没有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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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欠条具有法律效力。但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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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或者当面时候对话,记得录音,你就没辙了?”此类的话:“老兄。但是他说:“什么时候欠你的啊,你不是说不用我还了吗。哈哈!或者你想别的办法,我会还你的,看看他的情况,有没有别的东西或者款项把这钱给抵用了,你去年还说要还我那15000呢,这不又到年底了,这欠条我可都留着呢啊!”如果他说:“呵,算下来都要10年了,年年说给我就是拖着,你还留着呢,总比追不回来强啊。还有,别惦记这事了!”这样你就成功了,让他承认一次或重新写一下欠条,哪怕总金额少一些都没问题告诉你一个方法,你打电话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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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他的签名你可以起诉,但是如果你朋友狠的话,可以说没写还款日期,100年之后再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当你起诉你朋友时,他在国家法律部门承认借条是他清醒情况不受人危逼情况下跟你达成的协议此借条则能有效的起到法律意义!如反之则只能做为一个证据作为参考!如果要起诉最好找律师援助!如你朋友愿意双方到国家公正等有关部门申请公正,协议才法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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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起诉,没有还款日期并不表示别人说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至少能证明他欠你钱。(必须你经常催还。不然过了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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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的。根据《民通意见》第121条,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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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没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以啊 但是你这是在2000年的 很难说了 除非欠你钱的人主动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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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对付这样的狗肉朋友,要回钱只有武力解决,先费他一个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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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还款的,债权人有权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诉讼时效已过不会影响其效力。《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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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律效力,但没有还款日期你很难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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