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来华东地区招生的招生老师是谁?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09-12-27 19: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一“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又叫“四川西南航空保安护卫专修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机构?
答:该校是一所民办“非学历”的教育培训机构,只能对学员进行培训,而不能发放任何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更说不上有资质为学员发放“学历文凭”。
“职业资格证书”又应该由谁发放了?
答:学员只有报考: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机构” “职业资格考试机构” “技术等级考试机构”等相关的考试机构,由以上考试机构为学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等。
注:可以形象的把“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比喻为“厨师培训学校”或“驾校”这一类的培训机构
把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机构” “职业资格考试机构” “技术等级考试机构”等相关的考试机构比喻为“厨师职业资格考试机构”或“驾使执照考试机构”
因此,“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只是一所民办非学历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不是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机构” “职业资格考试机构” “技术等级考试机构”等相关的“考试机构”。
其二. 为什么“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又叫“四川西南航空保安护卫专修学院”要与学生 家长签订〈〈就业推荐协议〉〉合同,难道学生 家长签订合同后就能完全保证该校履行合同?
答:不能。
1 从常理讲,从未听说过“读书”还要签合同,签订合同后又意味什么?
答:不得不说,合同中最为常见的是“合同陷阱”,相对于弱视群体的学生 家长来说,很多人对合同的认识是很陌生的;而相对于该校来说,是该〈〈就业推荐协议〉〉合同的制造者;更能明白合同中存在的“合同陷阱”。
其三
“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 这所民办“非学历”的教育培训机构与其他学校联办,由其它学校发放成人大专学历文凭是否有法律依据?
答:没有。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因此,法律是不允许由联办的其它学校向学生发放“学历文凭”,只能由从事独立招生的实际学校“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独立颁发“学历文凭”。
其四
“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的资质?
答:没有。因“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是一所“民办非学历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所以没有独立的颁发“学历文凭”的资质。
其五
“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有自己的教学培训场所?
答:没有,所有的场地都是租的。

小心该培训机构虚假宣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12-27 19: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在这学校读书,不需要问什么老师。你自己来就是了在成都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自己报名就OK但劝你不要来找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