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建筑房子,.从5楼摔下来,死亡.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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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2-27 2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承包发,实际上应改是与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他可能是承包方又发包给其他的公司,但是如果其他公司不承认,当然到最好承担责任的就是总承包方了。 如果订立有承包合同的话,应有建住房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下列标准执行:1、丧葬费,按照公司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月工资标准计算,赔偿六个月工资。2、工伤亡工补助金,按照公司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赔偿48-60个月。3、亡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你同时有未成年小孩、年满60岁的父亲、年满55岁的母亲及其他被抚养人的,单位应当支付这些人的抚养费。配偶按照你同事月工资标准的40%支付,其他亲属按照30%标准支付。680元/月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则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如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608元的月工资来计算。4、亡工亲属处理丧帐事务的花费已经计算在丧葬费里面了,单位用来招待他们的费用可以将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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