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变更岗位怎么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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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12-25 19: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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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9: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变更工作岗位,需要经员工同意,解除劳动法合同,需要按工龄给与相应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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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9: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单位有权调整岗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代理费!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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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25 19: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签订了“劳动合同”确认了你的工作岗位之后是否工作流程没有了原来的岗位?企业管理人员有权调整你的岗位(他们可以和你协商)如果你不能胜任现有的岗位可以要求另行按排岗位,如果经三次安排再不能胜任企业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
因为生产的发展原来的岗位不存在了,你又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你的合同,没有赔偿!面对现实,换一份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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