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段话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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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 | 回复17 | 2007-10-4 2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说的都不对。说过来说过去都是找这些文字的出处,出处有很多,清史稿里就能找到一堆,南方的地方志也应该也有不少记录,至于《大清会典》只不过是记述清朝典章制度的官修史书,怎么能成为依据呢?别忘了楼主问的是这段话的依据。不是出处!!!其实这个很简单,依据的是《大清律例》里的《户律》。希望大家完成问题的同时,也要注意回答质量,不要误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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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0-4 2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的是《清鉴纲目》和《大清会典》官 田在官田中有官庄田、赐田、屯田、学田、祭田等。1、官庄田清代的官庄田分别为皇帝、贵族、旗人所有。(1)皇室庄田:是清朝皇帝占有的土地,简称皇庄,直属内务府。皇庄大都集中在畿辅、锦州、热河等地。据《大清会典》记载,皇庄共达1 078处,土地面积达35 772顷。皇庄设有庄头,管理并使役农民为其耕作,庄头的职务是世袭的,对佃农有任免权。庄头向佃农收取的地租,除按一定比较交内务府外,其余为其私人所得,看来庄头也是地主或二地主。(2)宗室庄田:是清朝皇帝赏赐给王公、贵族的土地。据《大清会典》记载,宗室庄田共有1 716所,土地面积共有13 338顷。其管理方法大休现皇室庄田。(3)八旗庄田:是分给旗籍兵丁,即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成员的庄田,作为八旗兵丁在职时的衣食之资。八旗庄田是不纳税的土地。据《大清会典》记载,八旗庄田的土地面积为14万多顷。此外,尚有类似八旗庄田的驻防庄田,分布在畿铺、盛京,另外各省警备的旗人占地面积也不少。2、屯田清代的屯田分军屯和民屯两种(1)军屯:清初各地驻军均实行屯田。顺治二年(1645)首先在顺天府实行“计兵受田法”,每个官兵给可耕田10亩,官给牛具、种子。继则推行于直隶、山东、江北、山西等驻军。康熙六年(1667)定江浙等省份驻投诚官兵屯田,人给荒田50亩眷属多的,量口增加亩数。(2)民屯:顺治六年(1649)令各省兼募流民,编甲给照,垦荒为业。募民垦殖,一般由国家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口粮以及房舍住处。凡新垦地,初定3年后起课,后改为6年后起课。(3)学田:即专用于办学经费开支的田地,如中央直属的国子监,以及各省府州县设置的书院等,均拨给一定数量的学田,以其租佃所得,供办学费用。据乾隆十八年(1753)统计,全国共计有学田11 586顷。(4)祭田:就是作为祭祀古圣先贤庙、墓、祠堂之用的田地,凡京师坛、遗官地及天下社稷、山川、历坛、文庙、祠墓、寺观等祭田,均包括在内。民 田清代的民田可分为地主所有土地和农民所有土地。1、地主所有土地包括大中小地主所有的土地。其来源大体有以下几方面:(1)来自封建官府的赏赐;(2)来自依仗权势的巧取豪夺;(3)来自工商业者购买的土地;(4)其他。2、农民所有土地农民所有土地,即自耕农或半自耕农占有的小块土地。其主要来源有:(1)承袭前工留传下来的土地;(2)清初实行招民垦荒复业而得到的小块土地;(3)农民在起义中占据的前明藩王的庄田;(4)农民赴边疆垦荒形成的小土地所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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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0-4 2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政府管理土地的政策.其实这套政策是秦始皇的时候就已出现,不过还没顺治皇帝的时期完善.当时顺治在统治初期,人心不稳,政局分裂.为了稳定天下,制造有利于其政权巩固的气氛,顺治便实施了三条比较隐晦的措施,说隐晦是因为此三措施被认定为常规之举.在我看来却是高明之处.一:确立了藩王世袭制,所给予的权利为民族自治.(稳定各大势力之争)二:手工业免税制度,此制度迅速的恢复了手工业的生产.三:土地永保制度,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土地所有权...(此举甚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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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0-4 2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省志记载:清顺治四年(1647年),加强地籍管理,进行土地清丈,查出部分匿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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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0-4 2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保存下来的当地的府志、县志之类或者是当朝的文献。因为清朝距离现在相对并不太久远。具体的可以到当地的图书馆、档案馆去查阅。这是政府管理土地的政策.其实这套政策是秦始皇的时候就已出现,不过还没顺治皇帝的时期完善.当时顺治在统治初期,人心不稳,政局分裂.为了稳定天下,制造有利于其政权巩固的气氛,顺治便实施了三条比较隐晦的措施,说隐晦是因为此三措施被认定为常规之举.在我看来却是高明之处. 一:确立了藩王世袭制,所给予的权利为民族自治.二:手工业免税制度,此制度迅速的恢复了手工业的生产. 三:土地永保制度,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土地所有权...清顺治四年(1647年),满人刚刚入关,那时正在进行土地分配工作,来稳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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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0-4 2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政府管理土地的政策一:确立了藩王世袭制,所给予的权利为民族自治.(稳定各大势力之争) 二:手工业免税制度,此制度迅速的恢复了手工业的生产. 三:土地永保制度,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土地所有权...(此举甚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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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0-4 2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依据房地产管理的,因为它规定;唐代,土地、旧宅买卖、产权变更、转移都要向官府办理手续,官府设户籍、地籍卷(即户口籍与房地契证),地籍卷中记户主、各类土地数量,应受田数和已受田数、住房和园林面积等。宋代,实施舍法(即房产法),实行统一管理,民间房地产交易,规定在立草契2个月内应呈请官府,经验契、加盖官印、纳税后方能生效。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民间建房和房地产买卖都要填写契纸,交官检查、纳税、盖印,才能领取契证,称之为红契,未经官府检查、纳税、盖印的称为白契,同时,官府还编制有黄册(即户口册)、鱼鳞册(即土地册),上填户主情况及产业。清代,房地产买卖、转移,需由业主持所立契约到官府申请办理手续。清顺治四年(1647年)进行清丈土地,测量土地,整理地籍,绘制成图,顺序编号、汇编成册,作为地籍档案,一式两份,一存官府,叫红册,一存粮胥,叫白册。光绪三十年(1904年),房契采用三联官纸,左是契纸,中是缴验,右是存根,骑缝处编列字号并盖官印。民国时期,政府曾进行房屋丈量和发证工作,进行验契、换契,以确认产权。产权所有者按国家规定纳税之后,由房产部门发给产权凭证。房产契内含产权者姓名、产权来源、中证人、房屋坐落、面积、房屋结构、四至、产价、税率、税额、发证机关、发证时间等,谓之“红契”,未经纳税和无统一契纸的称为“白契”,白契在产权纠纷中,不能作为合法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闽侯县人民政府负责境内产权产籍管理,1950年开始整理房屋产权,缴验旧房契,换发新契,确认产权。1951年土地改革后,分田、分地、分房,由闽侯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同年,闽侯县财政局地政股将过去契、状、图等改为“房地产所有权、状、图”。1956年,又改为《房地产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书》。1959年10月以后所建的房屋,户主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换发新证。如系第一次产权登记,应附建筑执照、地形图、建筑图,申请发证。“文化大革命”期间,各项产权登记工作停止。1980年,恢复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将上两项合并为一种,发给《房产所有证》,以确认房屋产权。1986年开始,马尾区房地产管理局开始办理买卖移转手续。1988年1月15日,马尾区房管局与福州市土地局马尾分局根据国家城市建设部《关于开展城镇房产产权登记核发产权证工作的通知》,开展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换证工作。凡在发证登记地域范围内的单位和私人,进行申请登记。在申请登记时,填写产权申请书和土地使用登记申请书,交验房地产权属有关证件,到期不进行登记者给予必要处罚。房产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内容进行逐户、逐宗调查,实地丈量,审查确认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照章缴纳各项费用后,领取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至1988年末,共办理77户产权转移手续。在办理房产买卖转移手续中,收取税为总额的6%,登记费1.5%,规费5%。税收、规费由财政部门收入,登记费由房管部门收取。1990年10月4日,区房产管理所和房产交易所成立,业务接受市房管局指导,负责辖区内提供有关房地产法律、政策咨询;接受有关房地产交易和经营管理的委托代理业务;开展房地产价格、价值评估;提供房地产交易行情,代拟协议;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鉴证及权属转移手续。区房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从加强产权房籍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直管公房和私房管理入手,加大管理力度,做了大量工作。1995年前后,核发产权证,新区发证面积达22.3万平方米,完成年指标148.6%;旧区发证415本,完成年指标129.6%;继续做好房地产转让、抵押、评估、租赁等管理工作,办理房地产交易鉴证额达3420万元,完成年计划394.7%,办理房地产租赁鉴证旧区801户,完成年计划178%,新区办理租赁鉴证金额506万元,完成年计划101.2%,办理抵押额8500万元,完成年计划141.6%,办理评估额5320万元,完成年计划152%;同时为财政税务部门代征有关税费339万元;收回租金10.3万元,解困5户,办理私房、危、旧房改建、扩建、加层审批共28件。1996年,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的单位住房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为年计划的200%,私房证771本,为年计划240.2%;办理交易鉴证130件,鉴证额30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200%;办理租赁鉴证1330户,完成年计划的266%,租赁鉴证额65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8.3%;办理房地产抵押85件,鉴证额93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55%;办理房地产价格评估63件,金额85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242.9%。全年为国家收回税费550万元,比1995年增长62.36%;回收公房租金19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22.2%。1997年,根据国家房改政策,境内从福利分房改为货币分房。凡1997年以前职工所分公房,按照国家政策出售,职工购买后就拥有产权。在购买商品房后,也必须领取“两证”。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在取得产权后,私人购买商品房可以上市,允许房屋交易。城镇新旧房(含商品房)出售,一律在区房地产交易所进行。所有房屋的买卖、赠与、租赁、典当、抵押等经营活动,都必须向区房管局办理产权和交易所鉴证手续。当年,区房管部门共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的单位住房59户,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完成年计划129%;私房发证1033本,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完成年计划的206.6%;办理交易证170户,成交面积3.2万平方米,鉴证金额345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91.8%;办理租赁鉴证额62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4%;办理房地产抵押59件,面积25万平方米,鉴证金额3.6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615%;办理房地产价格评估43件,面积7.4万平方米,评估金额1.1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257.8%;回收公房租金1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30%。全区65个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到1997年底,已有4590名职工交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71万元,完成全区副处级以上干部住房的整改工作,各部门清房工作已通过区级验收,正准备迎接市级验收。两年来每年都为5户解困户解决住房问题,完成年计划的100%。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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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0-4 2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地档案馆应该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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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0-4 2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库全书第八卷第四章,清史志清顺治四年(1647年),满人刚刚入关,那时正在进行土地分配工作,来稳定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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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0-4 2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当时的县志什么的,也可能是某人家谱中的介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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