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知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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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5-11-15 21: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团知识介绍 总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详细内容见团章) 团章: 第一章
团员 第一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
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
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
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
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做人员。 (四)
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
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
向团的任务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 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共青团要按照得才兼备的原则,大胆的选择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教员守则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备课,认真讲课,认真辅导,讲求教学实效。三、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倾听学员意见,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四、带头增强党性,端正党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五、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员守则一、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二、 服从党校校务委员会的领导和党校的教学安排,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三、 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作好笔记,讨论前认真做好准备,讨论时积极发言。四、 做好教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爱护公共财物。五、 尊敬教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六、认真参加考试考核,搞好个人小结,争当优秀学员。优秀学员评比条例一、 模范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 模范地执行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三、 协助分党校做好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工作。四、 考试、考核优秀。五、 尊敬教员、关心同学,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学籍管理条例1.录取 参加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的学员必须是已递交入党申请、被确定为培养对象、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委组织部审查、由党校录取的同志。2. 管理⑴学员由校党校和各分党校负责管理。⑵具体教学过程在校党校统一计划、统一教材、统一培训师资、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发证的前提下,由各分党校实施 。 各分党校负责对学员的考勤工作,因事因病请假两次或旷课一次者(含开学典礼、结业典礼和小组讨论),取消当期学员资格。 ⑶凡在考试中违纪、作弊者,取消学员资格,在校期间不得再进党校学习并给予通报批评。 ⑷学习结束后,由各分党校根据学员考核成绩和在培训班期间的表现,综合考虑,推荐优秀学员,报校党校确认,人数控制在5%~10%(评选条例另列)。3. 考核⑴参加学习的教职工及在职研究生,在授课结束以后,须递交学习体会文章一份。 ⑵参加学习的本专科生及研究生,须参加由校党校组织的闭 卷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以参加下一期培训班的考试,如考试合格,准予结业。4. 发证⑴学员考核考试合格,由校党校统一发给结业证书。⑵优秀学员由校党校发给优秀学员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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