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重新公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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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6-19 16: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遗嘱重新公证,必须先到公证处申请撤销原公证的遗嘱,而后重新申请公证遗嘱。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一旦做出,要想变更或撤销只能以公证的方式。当事人如果想撤销公证遗嘱,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撤销遗嘱公证书。遗嘱人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员到家中办理,而后再重新申请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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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9 16: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修改遗嘱须经过继承人的同意和签字,也不用通知继承人,只要被继承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遗嘱内容是完全符合本人的意愿,被继承人随时可以自行修改遗嘱并拿去公证。遗嘱以最后进行公证的为准,就是看公证的日期,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对抗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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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9 16: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的高手已经回答了全部疑问,再补充一点:其实你担心的是你奶奶再立遗嘱怎么办?两个办法:1.你奶奶身体怎么样?如果不是很好,公证处一般会拒绝受理。2.把房产证收起来,能拖就拖把。 再补充: 公证处乱?你相信吗?关系到饭碗的问题,你会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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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9 16: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规定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只有最后汀立的公证的才能撤销原公证的.上面有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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