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窄版
登录
立即注册
中问网首页
我的收藏
站长博客
搜索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第一问答网
»
论坛
›
中问网
›
问答
›
强制戒毒都有哪些规定?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强制戒毒都有哪些规定?
[复制链接]
11
|
2
|
2010-1-2 22: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广东省强制戒毒所管理规定【颁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61205 【实施日期】 19970101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强制戒毒工作,使强制戒毒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戒毒的效果,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本规定。 第二条 强制戒毒所的任务是对强制戒毒人员依法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组织适度劳动,使其戒除毒瘾,成为遵纪守法的新人。 第三条 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卫生等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 第四条 强制戒毒所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规划设置,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设置情况送省公安厅备案。各地级以上市应设立一间规范化的强制戒毒所,吸毒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县(含县级市,下同)也应建立强制戒毒所,做到设置布局合理,符合省强制戒毒所建设规范化标准。 第五条 强制戒毒所实行单列管理的公安专项编制。各市、县人民政府计划、人事、财政部门,应将强制戒毒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日常教育、管理、改造经费列入本市、县基本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并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 第六条 强制戒毒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所长、教导员(指导员)各1名,副所长2-3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适量管教、医务、财会、炊事和看守等工作人员。 第七条 强制戒毒所实行封闭式管理,房间人均占有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设置戒毒区、康复区、生活学习区、医疗室、学习室、家属接见室、文体锻炼和生产劳动场所;男女戒毒人员应分开管理,女性戒毒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第八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和治疗、重教、挽救相结合的原则,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戒毒所管理人员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忠于职守,依法管教,严禁辱骂、体罚、虐待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在戒毒人员毒瘾发作并有暴力行为时,应适当采取强制性约束措施。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自杀的,经所长同意,可以使用械具,上述情况一经解除,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 强制戒毒所赁县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强制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也可以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接收自愿戒毒人员进行戒毒。强制戒毒所内的自愿戒毒场所与强制戒毒场所应隔离,外围应封闭。 第十条 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对其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发现患有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以及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应报告作出强制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并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 强制戒毒所应对戒毒人员入所时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对不宜带入所内的一般物品给其开具《暂存物品清单》后统一保管,出所时发退;对发现的违禁物品,应逐件登记,并开具《没收收据》,交公安机关主管单位处理。 第十一条 戒毒人员在入所后的15日内,不得接受探访;满15日后,其家属和单位的有关人员要求探访的,应当持有效证件或者单位证明,按强制戒毒所规定的地点、时间和方式进行探访。 所外人员给戒毒人员送物品、信件,必须经强制戒毒所指定的专人检查,符合规定的,登记后转交戒毒人员。 第十二条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因妻子生育、直系家属病危、死亡等特殊情况确需离所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提出申请,由担保人填写担保书并交纳保证金,经强制戒毒所领导批准方可离所,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按期返回的,退回保证金;逾期不归的,由强制戒毒所没收保证金,上缴国库,同时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所期间死亡,应当由主管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报上级公安机关及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并通知戒毒者家属(法定监护人),没有家属(法定监护人)或者家属(法定监护人)不来的,由强制戒毒所负责拍照后火化,骨灰保存1年后处理。 第十三条 戒毒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管理规则,服从管教,配合治疗,交待毒品来源,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所期间的医疗、生活费用,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报酬也可以用于折抵生活、治疗费。确因生活国难,不能缴交戒毒期间医疗、生活费用的,由戒毒者本人或者其家属(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强制戒毒所造册,经市、县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审核后,申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从财政戒毒预算经费中支付。强制戒毒所收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强制戒毒人员戒毒期满后,经鉴定已戒除毒瘾的,由强制戒毒所所长批准后办理有关出所手续,出具《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领回,并将其档案于1周内转送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未能解除毒瘾的,由强制戒毒所领导决定,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备案,依法延长其强制戒毒期限。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 对解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主动与解除强制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联系,协助落实建档、追踪、帮教、监管措施,巩固戒毒效果。对发现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应依法实行劳动教养,并继续进行强制戒毒。 第十六条 严格依法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戒毒人员采取药物治疗,要建立治疗档案,卫生、药政等部门应当协助做好强制戒毒所的医疗供药。对所需管制药品,强制戒毒所应当作出年度计划,经所在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卫生厅申报审核,报卫生部审批。 第十七条 戒毒人员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终止其在所内戒毒,办理移送手续。 第十八条 参观、采访强制戒毒所,境内单位人员需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境外单位人员须经省公安厅批准。经批准的参观、采访活动,应有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陪同进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月30日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戒毒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参考资料:给你参考
已赞过
已踩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2 22: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2 22: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四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第三十五条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千问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论坛元老, 积分 48824836, 距离下一级还需 -38824837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824836, 距离下一级还需 -38824837 积分
积分
48824836
加好友
发消息
回复楼主
返回列表
问答
热门排行
1
贵阳伤疤能去掉吗
2
女儿2岁,手足口出院后,牙齿慢慢变黑了
3
可视人流第三天后开始出血多,而且不再复
4
内两天感冒嗓子疼,现在牙咬到边上的肉,
5
不能直接用医用酒精吗
6
贵阳伤疤克星
7
我身上长了不知道什么癣之类的,请求老师
8
癫痫发作,但是次数很少,请问该怎么治疗
9
贵阳伤疤痕修复
10
我的脚常常起水泡又痒,水泡弄破了脚就脱
11
灭滴灵含有激素吗
12
您好,如果我想流产,通过同房方式安全吗
13
研究院深度报道应该包括哪些
14
贵阳去伤疤最好的方法
15
王医生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妈妈由于在澡
16
易蒙停有什么用
17
你好,请问今天我吃了个火龙果晚上排尿时
18
灵魂出窍
19
孩子矮小偏瘦(10岁,身高1.05米,
20
小肚子疼,腰偶尔也会疼,白带带点红色,
21
我小时候做手术现在一个腿比另一个腿短五
22
阴茎才2里面不到。就这几个月。以前也只
23
白带有气味,阴道瘙痒,经后有时有褐色白
24
氟斑牙而且牙齿有畸形,门牙中间有缝
25
醋酸甲羟孕酮饭前吃还是饭后吃
26
肺结核会遗传吗,或者是被遗传?
27
你好,我下面不便怎什么办呢
28
氨酚咖匹林片治疗什么病
29
伤风止咳糖浆效果
30
今天晚上来了,是黑的的为什么啊?
31
阴茎有点发臭偶尔会痒是什么原因?
32
怎么样能使自已在一夜之间感冒
33
要是牙龈每次刷牙就出血,口臭怎么办
34
热天膝下凍疼怎么回事
35
乳腺增生吃中药得多久
36
宝宝四十天了,拉肚子拉了半个月了,拉的
37
腹胀,吃三碗饭变成吃一碗,吃药十五天,
38
做爱的时候感觉坚持不过一分钟就射了这是
39
怀孕5月促甲状腺激素偏高4.43正常吗
40
左炔诺孕酮炔雌醚价格
41
肚子老是疼为什么,该怎么办呢
42
库克老人能吃吗
43
你好,我月经推迟20天,用早早孕测出来
44
我怀孕了。脚上和手上长了很多水泡
45
屁眼外面长了个肉球样的东西,碰到了还痛
46
一个月月经来两次,颜色暗黑,量少,有血
47
包裹性阑尾炎是什么怎么治
48
无味红霉素小孩能吃吗
49
双腿发烫,上半身没什么感觉。是什么症状
50
我太阳穴有时候特别疼,每次疼我都想撞墙
51
你好刚才问你的月经非黑,这样的话要在家
52
膝盖上方疼痛
53
老师我伴有尿痛两周了。可以吃什么药吗
54
我月经总是不调要怎么调才会正常
55
你好,小孩现在是不是所有的牙齿都会换一次
56
一直流淡淡的血。还不多。但是有东西出来
57
近两年做爱不射精是否没有精
58
宝鸡哪里看早泄比较好
59
天生手指脚指缺少左右手左右脚同样相同缺
60
HP(十十十),是螺旋杆菌什么的,吃什
61
滋阴益胃胶囊是否治胃溃疡
62
宝鸡看早泄哪里比较好
63
20岁,这几个月每来例假小便疼痛是怎回
64
点痣后形成凹陷的疤痕
65
一到晚上这个眼白这边就很红红的有血丝一
66
怀孕五个月,阴道下面长有一个肉肉,越长
67
霉菌用药其间怀孕了,小孩能要吗
68
硝呋妥因小孩能吃吗
69
宝鸡早泄哪里比较好
70
你好,我有五六天了,鼻子里有股臭味,鼻
71
肝肿瘤7~8公分切除后还会复发吗
72
维胺酯维E乳膏有毒吗
73
打了退烧针,全身都很凉,这是怎么回事
74
后背一碰就疼,肚子也是,别的地方不疼,
75
你好,万医生我大腿内侧出现图片的现象是
76
INH孕妇能吃
77
我6月29号药流,7月10号清宫,7月
78
膝盖软组织受伤,有淤血。为什么晚上疼的
79
宝鸡哪里早泄比较好
80
医生你好,我也有那种异味重的情况,只是
81
您好!才测出来怀孕!有咖啡色的白带!然
82
女孩来月经的时候能不能洗澡或是洗头发
83
间羟胺注意事项
84
睡一觉起来皮肤下出现了类似小血珠的血斑
85
安婷老人能吃吗
86
宝鸡看早泄到哪里最好
87
尿道下面流出绿色的东西,不是在阴道流的
88
睾丸变大不疼
89
小孩尿床怎么治好?能治愈吗?
90
头孢噻吩小孩能吃吗
91
你好,想请问下,我怀孕38天,感觉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