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手续和流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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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10-1-5 12: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乌兰察布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鉴于我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筹资水平较低,资金有限,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保障参合农牧民的基本医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  ((1)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酗酒、吸毒、违法犯罪行为等发生的医药费用。因对方责任引起的意外伤害的医药费用;  (2)交通肇事、工伤、医疗事故等;  (3)镶牙、安装假肢,购置轮椅、配戴眼镜等特殊服务费用;  (4)人工流产、放环等发生的医药费用;  (5)车旅费、急救车费、院外会诊费、医务人员出诊费、食宿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等费用;  (6)住院期间的陪床费、护工费、优质优价服务费、手术病人的安全保险费等费用;  (7)性传播疾病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8)挂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行为的医药费用;  (9)目录外用药;  (10)按有关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医药费用。  很多地方的合作医疗中,都有一个相同的规定,因对方责任引发事故,不合作医疗不予报销。  严格的说,你这种情况肯定报不了,但事实上,在住院治疗时,你就不能重新打个说说法吗?当然,外伤的审查是很严的,你要找好证人,众口一词。  2、药品报销范围那就相当的复杂了,肯定有明确的分类和清单的。用药目录好大一本的,这个医院知道,你在用药时要问医生,尽量用能报销的药品。  3、报销比例  住院费用和二次补偿采取按比例分段支付的办法进行补偿。  (1)住院补偿。  起付线: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市外医疗机构为400元。  封顶线:3.5万元。  分段及比例:  苏木乡镇卫生院 5000元以下
60%;  5001元—10000元 70%;  10001元—
80%。  县级医疗机构
5000元以下
50%;  5001元—10000元 70%;  10001元—
80%。  市级医疗机构
5000元以下
40%;  5001元—10000元 60%;  10001元—
70%。  市外医疗机构
5000元以下
40%;  5001元—10000元 50%;  10001元—
60%。  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补偿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采用蒙医药治疗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采用中医药治疗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同时采用西医药和蒙中医药治疗的,蒙中医药治疗的医药费用列入最高报销段计算;对正常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补偿标准由各旗县市区自行制定。  县级医疗机构
5000元以下
50%;  5001元—10000元
70%;  10001元—
80%。  自己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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