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需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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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5-12-5 07: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要在所在地的工商局开具同意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证明(开分公司和办事处的含义是不同的),然后到当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就可以了,当然工商批准后要在当地的税务办理国税地税的登记(不在当地纳税也要办)然后根据税务的情况看在那边纳税,再到银行开户要带工商执照的正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的正本,银行基本帐号卡,和公司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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