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也认为法律是什么都"讲证据"和"铁面无私"的,但是后来看了很多后才发现这个样子根本照顾不了弱者,因为弱者经常像你母亲那样借了钱没要借据的或者其他的.法律是讲事实的,即使没有借据,只要有借钱的事实存在并能找到证据证明还是可以要回来的.而且子女绝对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医药费应该由你和那个老头的子女共同承担.你母亲可以因为年老和生活不能自理(前提是那个老头有子女来赡养)拒绝支付那个老头医药费.还有在家庭关系中,房产证的名字并不能代表你对房产有绝对控制权,涉及到遗产和赠予的有关法律.这也不能十分怪他们的子女,钱呐,始终是个好东西,你想想,你把今后的打算都通通计划好了,以后的人生道路,突然父母或自己或自己的妻子儿女来了一场病,自己的经济就有往回倒退了好多年,谁不心疼,谁不郁闷啊.那些老头不是你母亲亲生的,他们这种态度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亲生的也这样就有点太不道德了,毕竟跟自己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第一次争眼看到的,教你学说话学走路的,把你抱怀里喂奶的都是谁啊!怪就怪现在我们国家的医疗福利太差了,不光医疗,住房,教育等问题的确是压在背上的三座大山呐!由此衍生出诸如你母亲付医药费之类的社会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和谐社会啊!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和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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