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心汉起诉离婚,关于财产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0-1-9 23: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胡律师:补充回答:可以先与男方协商,如果男方不愿意出面,那就直接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先自己出面,搞不掂就让法院了遄。那让男方先去办理房产过户,然后你姐可以与之签协议分期付给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9 23: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1、房屋可办理变更过户。2、其他的只能遵照判决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9 23: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你所指的负心汉有无下列符合赔偿的情况:(1)负心汉系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有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再次,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有下列两种情形:(1)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诉讼。所以说,这时间还得抓点紧~~~还有就是,还有就是关于房屋价值和归属的问题,看来两人无法达成协议由法院判决了给你看一下婚姻法解释20条和21条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