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把住房改作营业用侵害到其它业主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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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5-12-21 21: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则上不能。住宅小区中的房屋所有人享有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其享有专有权,共有权,成员权。其中他对专有部分(即房屋)的所有权和对共有部分(如小区环境、保安等)的利用必须符合专有、共有部分的本来用途。本来作为住宅现在改为营业,是不合适的。另外开幼儿园也需要一定的手续。也可以从检验该住户是否办理相关手续上入手,看幼儿园的设立是否符合规定。如果不合规定也可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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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5-12-21 21: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居改非是违法的!!向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投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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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5-12-21 21: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法通则》中的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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