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如果因病方没钱而不救人是否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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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10-1-15 19: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么病方以没钱为借口,拒不缴纳医药费,要不要追究法律责任。好像没有这么条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也不需要追究刑事,看,法律的天平是倾斜的 。由此还能引申出:一个贫穷者到一家餐馆里要求治他的病“饥饿”,餐馆不得以对方没钱为借口不履行这一义务,不得不作为,要是饿死了人,还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一个没衣服穿的人到服装店要求治他的病“寒冷”,服装店主不得以对方没钱为借口不履行这一义务,要是冻死了人,就要和餐馆老板、医院院长一起坐牢。刚颁布了《物权法》,为什么单单医院就是个例外 。民无温饱,责在政府。同样,民有生命权、健康权,医生给病人救治是天职。但是民无经济力医治,其罪责难道就要转嫁到医生头上,那么医生追究了刑事,医生被“刑事”的利剑指着,难道就能解决了民众的医疗经济力。民无医疗,责不在医。不要以为背顺了条文就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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