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厂里受伤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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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10-1-17 21: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可能符合工伤条件;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四、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关心的问题都可以依法解决五、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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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7 21: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伤认定范围: 1、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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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7 21: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准备预备性工作,遭受到伤害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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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7 21: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属于!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你是不是这些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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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7 21: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算啊,在工作时间。不是主观恶意,只要受伤,都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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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7 21: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伤是不是和工作有关,再就是你是否有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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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7 21: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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