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公司对员工进行强迫性的辞职,而合同还没到期,对于这样的情况该怎样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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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5-12-7 17: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同上没有约定单方违约的处理?如果没有可以向你们市/县的劳动局反映有一个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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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5-12-7 17: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劳动仲裁处来解决最好,你合同中应该有约定违约的赔偿问题~主要是看看公司是以什么借口辞退的~然后对照合同再确定双方的责任~以及辞退是否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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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5-12-7 17: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照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周期内,企业不得拒发工资。公司要求职工写请假条 应当要求公司与职工协商并有文字说明,作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条件,具有同劳动合同一样的效力,从而保证职工利益。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则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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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5-12-7 17: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资福利要给足到办完离职手续那天,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金额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就按合同,如果没有一般是按照为公司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支付几个月的补偿。如果公司不给,就去劳动局相关部门投诉。从你文字中没看出公司强迫你辞职啊。公司是什么意思?你请假,公司如果批准的话,那也不算旷工,更不算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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