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人帮忙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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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7-11-13 12: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先的可能是超过诉讼时效的,但是因为他后来重新在借条上签收了,实际上标明他对这个债务从新认可,那么就不存在原先的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王某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要回,因为对方认可了这个债务。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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