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楚一点,这是一道逻辑题,而不是一道单纯的加减运算题.2.当老板退5元时,每位顾客所付费是25/3元.当服服员退还给客人时,客人手里的总钱数为:25/3*3+3=28元.加上服务员手里的2元,正好30元.3.从整体看30(总付款)到25(顾客的实际付款)的经过为:30-5(老板退5元)=30-(3元退给顾客+2元服务员留下)=30-3-2=25(当老板退款时顾客实际付款总数),所以,加下退的3元和服务员手里的两员正好是30元,没有少!4.可是大数人,还是会想:每个人付了10元,收回1元,不正好就是9元吗?一点问题也没有啊.其实,从这个角度想感觉是没错的,但是从逻辑上讲就错了,因为此时用的9元是退还1元后的结果,而不是老板退款时的结果.你用了退还1元的结果9*3=27元,去加了老板退钱时的值,即:服务员私留的钱2元,自然中间会出现偏差.而实际上,退还1元钱后顾客的总付钱数为(30-2)/3*3-28元.5.这样分析了,如果你还是不懂,我就没办法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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