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文章算不算叙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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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7-11-12 13: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是叙事文, 叙事文也写作叙述文,是一种把人或物的动作、变化、发展或事件推演的经过,纪录描述下来的文体。国中国文旧第一册第八课的「空城计」,和新第二册第十四课的「王冕的少年时代」,都是叙事文。前者叙述蜀汉丞相诸葛亮,在西城县处变不惊、慎谋能断、设计退敌的故事;后者叙述王冕少年时,孝亲和努力自学的故事。写作叙事文,有些材料得自作者的经验,有些材料得自辗转的传说,或书中的记载。把这些来源不一的材料,加以鎔裁连缀成文的时候,要注意「观察点」是否一致。叙事文的亲察点,就是作者在叙述此项事件时,所站的位置,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主观的观点,也就是第一人称观点,文中的主角,作者称之为「我」;一种是旁观的观点,也就是第三人称观点,文中的主角,作者称之为「他」。上引两文,都是第三人称观点写成的叙事文。叙事文的观点,从头到尾都不可变动。采主观观点的,不可以连别人的心里的事都知道了;采旁观观点的,不可以忽然把「他」变成「我」了。叙事文跟记事文一样,也讲究材料安排的顺序,但是讲究的重点不同。记事文的材料,大致是空间的散置,因此材料之间互有关系,可以有观察的顺序作为准据;叙事文的材料,除了有空间的,大部分仍属时间的流程,因此无所谓观察的顺序。但时间的经过,本身便是一个极佳的顺序。所以叙事文最佳的顺序,就是以事情发生的先后为顺序。按照时间先后的顺序,来安排叙事文的内容,并没有规定时间的长短,和内容多少之间的固定比例。像「王冕的少年时代」一文,第二、三两段说的是两日之间发生的事;第四、五两段说的却跨了三、四年之久;最后一段则一直写到他十七、八岁,时间更长。可见决定叙事文内容的是文意的需要,和材料的多寡,与时间无关。章回小说里常用的一句,「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正是写作叙事文的重要方法。叙事文既然是时间流程的记录,那麼在人们的感觉里,自然就有快慢急缓的区别了。三言两语说完亡件长时间的事,是快的叙事法;连篇累牍还没说完一件短时间的事,是慢的叙事法。快的叙事法;以叙述事件的轮廓为主,如:「下午三点钟我才到火车站。」慢的叙事法,以叙述事件的情况为主。如:「下午我搭公车出发,经中华路到邮局附近,有车祸造成塞车,既不能进又不能下,折腾到三点钟才到火车站。」选择材料时,应依文意的需要取舍,造成正确的感觉,达成写作叙事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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