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枉拘留30天,还被取保候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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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19 21: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能知公安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机关接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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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9 21: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取保候审说明案件还没有撤销,随时需要接受调查!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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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9 21: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法院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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