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工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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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1-19 11: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同;在试用期,提前三日即可。如果您未提前30天,则需扣除未提前天数待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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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9 11: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辞工扣钱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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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9 11: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表述不清,无法判断!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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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9 11: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你们的劳动合同对迟工有没有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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