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综上所述,你可以选择同意变更原合同条款也可选择不予变更,但回到现实中如你不同意变更则同时选择了离开你现在的工作岗位,对于你现在所在的单位而言一点赔偿金不是问题,但你在取得相应的赔偿后还需要重新寻找工作,就目前的就业形势来看,寻找一份让自己稍微满意的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上述建议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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