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至伤私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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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7-12-5 10: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你想的那么严重的,只要内容明确就可以了,大概就是.因某某某误伤某某某导致其手臂骨折,甲方付齐全部医疗营养费用,再一次性赔偿乙方误工费,损失费,营养费~~1000元人民币.此后乙方不得在有对甲方任何要求与赔偿!
甲方 ***
乙方 ***
200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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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5 10: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建议这种事情不要私了,你的朋友也不是故意所至,而且及时送小孩去医治且付了相关费用,那么你们可以去找一下律师事务所,帮他们做为中间关系,起草协议,然后起到一个公证的作用,当然是要付一定费用,但这样就可以免去小孩家以后会继续索要。如果你朋友和小孩家私自签的协议,没有当地有威望的中间人或机构做证,怀疑小孩家日后反悔的可能性比较大。以上是我自己的一点看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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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5 10: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证明要留住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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