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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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7-12-17 09: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有目击的人吗?找人帮你们作证啊.你们家要再去找警察啊,实在不行就去法院告,可以找个律师,到时候可以告开发商还有警察的不作为,当然这是两个官司.(我是学法律的,意见仅供参考)我家这里就有法律服务热线,你那里有吗?可以打个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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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17 09: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直接到律师事物所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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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17 09: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找媒体报道第二请个律师第三把事情通过媒体闹大 越大越好第四通过律师打官司第五通过媒体报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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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17 09: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媒体吧现在的律师也不好请没钱官司难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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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17 09: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你的说明本人认为首先你要冷静的理清思路!要具备坚强的意志和争取到底的决心!!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收集证据!!抓紧时间学习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 法定符合强拆的条件有;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也就是说 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就违法!) 本人可给你提供 一剑封喉的一招!!! (要求;你要具备的证据.1 从拆迁开始所有的带公章的书面材料! 包括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带公章复印件也行 此证据用于证明拆迁人的身份是否合法!!) 证据 的指导精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注意;拆迁人是否具备?! 如:拆迁人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是200万.它能干1000万的工程?!)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注;是否政企不分!) 说明:以上的证据证明.此次拆迁是否是合法拆迁!!(如果是不合法..政企不分..可将拆迁公司、开发商..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共同作为被告进行诉讼)。 注意:民告官..你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起诉后.他们会想方设法的与你进行调解的...你就可以提条件了..) 当然 起不起诉在你 .我的意思是你有他们的违法证据好威胁啊..呵呵 试想一下 他们知道你手里有证据 心理会怎么想?!! 为你的拆迁补偿谈判提供优势!参考资料:《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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