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中编写代码前有一些全局变量应该在哪儿定义呢?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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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7-12-16 20: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代码的顶部.. (最前面啦,所有过程的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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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16 20: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标准模块(扩展名.BAS)中定义全局变量常量和变量命名约定除了对象之外,常量和变量也需要良好格式的命名约定。本节列出了 Visual Basic 支持的常量和变量的推荐约定。并且讨论标识数据类型和范围的问题。变量应该总是被定义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全局 (Public) 变量可以导致极其复杂的状态机构,并且使一个应用程序的逻辑非常难于理解。全局变量也使代码的重用和维护更加困难。Visual Basic 中的变量可以有下列范围:范围 声明位置 可见位置 过程级 过程,子过程或函数过程中的 ‘Private’ 在声明它的过程中 模块级 窗体或代码模块(.frm、.bas )的声明部分中的 ‘Private’ 窗体或代码模块中的每一个过程 全局 代码模块(.bas)的声明部分中的 ‘Public’ 应用程序中的每一处 在 Visual Basic 的应用程序中,只有当没有其它方便途径在窗体之间共享数据时才使用全局变量。当必须使用全局变量时,在一个单一模块中声明它们,并按功能分组。给这个模块取一个有意义的名称,以指明它的作用,如 Public.b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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