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回来的货款是否计入营业外支出,过了几年的可以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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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7-12-19 18: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收不回来的货款,应计入“管理费用”。实际操作中是这样核算:预先分析,对可能收不回的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借:管理费用贷:坏账准备实际发生时: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具体过多少年没有规定,只是说“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时,就可确认为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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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19 18: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是指年末坏账准备金的余额控制在5‰以内。当年有坏帐可以先列支,待年底再一次补足坏账准备金。 1、批准作为坏帐列支时: 借:坏帐准备 贷: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 2、年底按差额计提: 借:管理费用 贷:坏帐准备(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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