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后财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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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7-12-23 11: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的共同财产按《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一次和第二次并没有什么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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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23 11: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诉你爸不要同意离婚,就说不存在感情问题,而是对方多心!一般起诉离婚案件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得经过二至三庭才会强判,但每次间隔是半年左右!如果到那时,你已经大学毕业了,财产分配方面也会有了新的见解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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