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房产房主姓名无法更为我名,如果该地动迁有损失费,我是不是会与原房主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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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2-6 15: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其实你买的时候就应该去公证.这样你会有一个法律上的保障.如果现在业主不跟你去公证的话,那么你就有点麻烦了,你最好把你买房时候的一些收据或者明证保存好,因为如果最后没办法的时候,启动法律保护程序的时候可以对自己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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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2-6 15: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说好话请求卖家和你去做个公证吧。但无论公证与否,如果拆迁,你的利益都很难保障,到那时候,做个闹腾的钉子户可能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因为法律不支持、不保护你的这桩买卖。房地产相关法规明确规定非农户口不能购买农村住房和农业用地。但是法律对于非农户口租赁农村房屋和农业用地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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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2-6 15: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动迁如果对方不肯 估计你是拿不到损失费的而且 如果对方现在要求你拿回房子退回房款 你也没有办法北京画家村就是一个例子法理上 这个合同无效 只可以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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