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窄版
登录
立即注册
中问网首页
我的收藏
站长博客
搜索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第一问答网
»
论坛
›
中问网
›
问答
›
砍人重伤拒绝赔偿
返回列表
发新帖
砍人重伤拒绝赔偿
[复制链接]
11
|
4
|
2010-2-12 00: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故意伤害罪,你可以报案 这种案子属于公诉案件,你报案后 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 接着移送检察院进行公诉 只要证据充分能抓到人 罪名成立 判他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下面是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 你可以看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 (未遂)定罪量刑。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故意伤害的认定(一)故意伤害罪的形态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应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易言之,在伤害对象与死亡者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应根据行为人对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以及有关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认定是否伤害致死。(1)如果行为人甲对被害人乙实施伤害行为,虽然没有发生打击错误与对象认识错误,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丙却仍然实施伤害行为,因而造成丙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2)如果行为人A本欲对被害人B实施伤害行为,但由于对象认识错误或者打击错误,而事实上对C实施伤害行为,导致C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处理事实错误的法定符合说,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不只是为了保护特定人的身体健康,而是为了保护一切人的身体健康;只要行为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结果也伤害了他人,就成立故意伤害罪,而不要求其中的“他人”完全同一。故意伤害致死也是如此。B与C的身体均受刑法保护,发生对象认识错误或打击错误并不影响A的伤害行为性质,理当以故意伤害致死论处。(3)如果行为人张三对李四实施伤害行为,既没有发生事实认识错误,也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王五,由于某种原因致使王五死亡的,则难以认定张三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致死。(二)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否成立故意伤害罪?这是较为棘手的问题。许多国家的刑法只是明文规定处罚基于承诺的杀人,并且其法定刑轻于普通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但没有对基于承诺的伤害做出规定。于是有人认为,既然刑法只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人罪,而没有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罪,就表明基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一概无罪。有人则得出相反结论:既然刑法只是特别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人,而没有特别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就表明对基于承诺的伤害一概按普通伤害罪处理。二者似乎都走向了极端,于是出现了两种中间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被害者承诺的伤害案中,如果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就不问伤害的轻重,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如果不违反公序良俗,即使造成了重大伤害,也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基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案中,如果行为造成了重大伤害,就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一般认为,在被害者承诺伤害的情况下,对造成重伤的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从与得承诺杀人的关联来考虑,造成重伤的行为通常是对生命造成了危险的行为,而经被害者承诺的杀人没有例外地构成故意杀人罪,故对造成重伤的同意伤害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比较合适。对基于被害者承诺造成轻伤的,不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三)关于同时伤害的问题所谓同时伤害,是指二人以上没有意思联络而同时伤害他人的情形。我国刑法没有将同时伤害特别规定为共同伤害,所以,对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而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同时伤害行为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都不承担刑事责任。(2)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轻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轻伤为何人造成时,也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3)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重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重伤为何人造成时,可以对各行为人追究故意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4)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或者重伤,并能认定各自的行为造成了何种伤害的,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四)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应当按照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予以解决。所要注意的是,当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而应认定为其他重罪。例如,行为人为了抢劫他人财物而伤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财物,均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得认定为数罪。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认定为连续犯以一罪论处,还是认定为同种数罪,在认定为同种数罪的情况下是否并罚,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否属于连续犯,取决于连续犯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如果仅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种法益,那么,多名被害入的健康都属于同种法益,连续伤害多人的也可以成立连续犯。如果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那么,多名被害人的健康便不属于同一法益。德国的判例一直采取同一法益说:如果是对个人生命、身体、自由或名誉的侵犯,只有对象同一才成立连续犯;如果对象不同,如连续杀害3人,或连续伤害3人的身体,都不作为连续犯处理。根据同一法益说的观点,连续伤害多人的,不成立连续犯,而成立同种数罪。这样认定颇有道理。因为将法益分为个人专属法益与非个人专属法益,就是为了强调对个人专属法益的保护;将侵犯不同个人的专属法益的行为认定为数罪,肯定了各不同个人的专属法益价值,肯定了生命、身体、健康、自由、名誉的不可替代性。我国刑法总则没有规定连续犯的概念与处罚原则,只是分则的部分条文对连续犯的处罚存在西种立法例:一是对于经济犯罪、财产犯罪等涉及财物的犯罪,刑法规定对其中的连续犯按累计数额处理。二是对连续犯规定了更高的法定刑。这两种处理都完全可以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但是,在刑法没有类似规定,也没有因“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恶劣”、“情节特别恶劣”而提高法定刑并且法定刑本身也不重的情况下,将连续侵犯不同被害人的个人专属法益的行为均认定为连续犯,则不可避免地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故意伤害罪即属如此情形,即将连续导致3人以上轻伤害的,认定为连续犯,仅以一个故意轻伤处理,必然导致处罚的不合理性。因此,本书认为,对于连续伤害他人的,即使法益是同种的,但只要不是同一的,认定为同种数罪不存在疑问。况且,这种现象属于多次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按照罪数的区分标准,也完全成立数罪。另外,刑法也没有对多次伤害他人或者伤害多人的规定较重法定刑。因此,将连续伤害他人的行为认定为同种数罪,并不违反刑法的原则与精神。将连续伤害多人的行为认定为同种数罪,面临着应否并罚的问题。对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同种数罪的,原则上应以一罪论处。但是,在以一罪论处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时,应当实行并罚。故意伤害罪虽然有3个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将同种数罪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按一罪论处,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例如,即使行为人3次造成3人轻伤并情节严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重伤”的法定刑处罚,但仅以一罪论处或者虽主张成立同种数罪但不并罚,就只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再如,即使行为人3次造成3人重伤并情节严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实行数罪并罚,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这也反过来启示人们,对于故意伤害罪,不能轻易承认连续犯。 (五)拟制规定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12 00: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伤害罪,民事方面,可以申请执行其个人财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12 00: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条件:一人作案,受害人一名,造成重伤,未造成伤残,拒绝调解赔偿。判决:四年~四年六个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12 00: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12 00: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赔偿不是想拒绝就能拒绝的量刑会因不积极主动赔偿而作为犯罪后不悔改的表现而加重刑罚,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话赔偿会成为一辈子的债务另外,是否构成重伤要经伤情鉴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千问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论坛元老, 积分 48824836, 距离下一级还需 -38824837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8824836, 距离下一级还需 -38824837 积分
积分
48824836
加好友
发消息
回复楼主
返回列表
问答
热门排行
1
跪求梓ユイ作品
[email protected]
2
新闻的概念是什么
3
怀孕一个月,肚子胀,人难受,累,没力气,怎么办?有时候便秘,有时候腹泻
4
求公主恋人ova无修版,
[email protected]
要有字幕的 要上下卷
5
陈胜、吴广是怎样发动起义的?
6
求签名档出处
7
我吃了很多避孕药月经不是很正常怎么检查有没有生育能力
8
御姐是什么意思?
9
求S-E-X - 8地址
[email protected]
谢谢
10
求吸血鬼日记全部两季的高清字幕片源,多谢了~!
[email protected]
11
问一下 滑头鬼之孙千年魔京第二季片尾曲叫什么?有下载链接么?有的话麻烦发一下。的 谢谢~
12
唯物主义二元论,有这个概念吗?是什么意思·
13
急急.和女友8月11日ML后体外射事后12小时吃了米非斯现在推迟10天..是怀孕了吗我好急啊~
14
喜羊羊与灰太狼谁最讨厌,纯属
15
求圣痕炼金术士无修一二季全集~
16
哲学怎么学
17
有什么动漫的人物表情很萌头上有只鸟
18
求林晨钰35张原图
19
怎样学好英语?
20
药流失败后要不要清宫?怎么办!!!!急!!!
21
为什么说概念和事实是一致的?(哲学角度)
22
这个小萝莉是谁啊?
23
我们社团开始运作了,如何将一个社团活动办火呢?
24
下一站巨星漫画的176话到180话,亲们,谁有请给我发过来吧!
[email protected]
谢谢亲!!
25
(1/2)子宫内膜8mm.左侧卵巢有优势卵泡22mm*18mm,是不是要排卵了?月经周期25至28天,本月10...
26
求火影忍者禁图,给我发过来呀
[email protected]
27
求滑头鬼之孙第二季05爷爷救婆婆那的BGM
28
求新番动漫
29
有哪些革命故事
30
我上次来完月经的时候,有一天断了,之后又来了一点儿。可是最近我的肚子好像大了好多,不会是怀孕了吧?
31
腹黑 御姐 宅女成为一个人是哪部动漫的?
32
查克查尤斯是谁?
33
要用:“痴想”“隐秘”“铁青”“凝成”“诱惑”“喧腾”“一瞬间”中的3个次造句. 求答案!!
34
想买一款洗面奶,什么样的好用呀?我是油性皮肤?
35
求最新宫崎峻动画种子文件
36
求一部漫画~希望能传给我,名字叫做《撞球高手》我当时买了书,差后面基本单行本没看到~现在网上也找不到
37
如何才能做好一个专业的配音
38
37岁高龄孕妇血糖高,35周要住院吗? 住院调理是怎样的?
39
(2/2)么时候同房怀孕的几率大一些?谢谢
40
月经不调可以怀孕吗,孩月经不调可以怀孕吗?怀孕的几率有多大?请专业人员回答,谢谢啦~
41
可爱小孩图片,谁有大图
42
现代社会中,经常操作电脑的人的手与经常手握锄头干活的人的手有什么不同?
43
月经不调怎样调养,前段时间因为吃冷的,肚子突然蛮疼,正好也是来月经,应该怎么调养月经不调好?
44
想查一下输卵管发炎的症状表现介绍,在哪儿能查到呢?
45
陈胜佐之的之是什么意思
46
我把桌面上的图标全部改成了动漫的 可是重新开机的时候 又变回原样了 怎么永久保存桌面上的动漫图标?
47
求一个蓝色头发的动漫少女
48
想知道女人不孕检查项目有哪些,哪位朋友知道去哪儿查啊?又能去哪儿咨询一下呢?
49
月经迟迟不来怎么办,我没有性关系,却总是月经不来,怎么办啊?为什么会这样啊~急啊,皮肤也好粗糙。
50
脊髓肿瘤是恶性还是良性?
51
漫画女性脸咋画才不像男人?
52
18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处死国王路易十六 理论来源于? A伏尔泰 B 孟德斯鸠 C 卢梭 D康德
53
我问一下,张家港东方神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招商热线是多少?
54
怀孕26天膝盖做x片对胎儿有影响吗
55
杏堂夏 25部 求种子
[email protected]
求给力
56
33333333333x66666666666怎么计算
57
谁知道明朝邢端的庙宇在河南省那里
58
求迹部景吾的手机铃声
59
本周末要去做下妇科检查,请问下广州妇科检查哪里比较专业?还有收费高吗?
60
怀孕之前如果每天对着电脑需要穿防辐射服吗?
61
会长是女仆大人背景音乐~~ 就是第一集会长在做女仆不想让别人知道~~~可是在倒垃圾的时候遇到碓氷拓海
62
求个清晰点的结界师漫画的在线地址
63
求火影最新火影忍者主题曲 《邂逅》要音质好 要MP3格式的 知道发到
[email protected]
灰常感谢
64
求新选组异闻录里土冲的同人漫和同人文
65
月经不正常怎么办,女性同胞们,请问月经不正常该怎么办啊?
66
肺癌怎么治疗
67
樱桃小丸子主题曲 谁有啊?发给我 ,感谢··
68
为什么是人类主宰世界?
69
高一化学混合物分离提纯的主要方法有哪些?分别说明其概念原理使用对象仪器装置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70
这个图出自什么作品
71
有辣动漫么?
72
何为“四新”教育?
73
急求家教的音效
74
化疗后应注意什么
75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76
斯普林特调皮好吗?
77
太原妇科常规检查 太原妇科检查项目有哪些
78
什么叫做水晶的月光效应?
79
求《千与千寻》日语原声(中文字幕),有的发我邮箱!
[email protected]
谢谢~
80
怀孕后多长时间堕胎安全啊?
81
有没有佐鸣的漫画? 和生子文那? 有帮忙发下把
[email protected]
82
我母亲今天3月初刚做保乳及清扫腋窝手术,目前肿胀,腋窝伴有积液。周二检查b超,发现回声紊乱。
83
月经不调会不会怀孕,请有过经验的人士回答,月经不调会不会怀孕呢?我是帮朋友问的,谢谢回答!
84
我想求几张滑头鬼之孙,东方,fate大的壁纸,谢谢大家了
85
问字,羽字部加乔 是什么字
86
急求翳りの封印 的伴奏或良好消音版,谢谢
87
二和两 俩 的区别。
88
- -为什么叫做离歌,到底有什么含义?
89
A是B的必要不充分条件,B是C的充分不必要条件,D是C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则A是D的???条件。
90
月经不调 怀孕,本人月经一直都不正常,最近有5个月没来了,很想怀孕,但怕又不行,该怎么办?
91
为什么怀孕半个月小腹疼和腰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