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买10年和15年退休后拿到的退休金有多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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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10-2-6 16: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楼主的这个问题“社保基金买10年和15年退休后拿到的退休金有多大差别?”问得好!
结合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给予解答:
1.“社保基金买10年”,按字面理解,就是参加“养老保险社保”并且缴社保费累计满10年(注意:不足15年),则年龄到达退休时(目前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只能享受一次性结算养老金的待遇,目前的政策就是:将个人账户中累计的个人缴费额的本金及利息,一次性结算给退休者。
2.“社保基金买15年”,可以理解为参保并缴费累计满15年,则在退休时,是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待遇,目前政策规定,按月领取退休金的计算公式为:
按月领取的退休金(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 =(退休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额×20%
个人账户养老金 = (退休时)本人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39
基础养老金,是由社保养老基金中列支,实际上,相当于单位缴费的部分以及国家出资作为退休者的养老金的一部分。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缴费(楼主所谓的“买保险”)累计的本息总和,分139个月、逐月返还给退休者。两相比较,不难看出,“社保基金买10年”,退休时一次性结算给退休者的退休金(养老金),不过是自己的缴费存储额(就类似于银行存款吧)!而“社保基金买15年”,退休时开始按月领取的退休金(养老金),除了自己个人账户支出一部分以外,另外相当的一部分是社保基金出的,即单位缴费的部分以及国家出资。通俗地讲,就是“社会和国家”要出一部分钱给退休者养老。
或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假如我退休时就领了一个月的退休金后,就不幸去世了,个人账户中的存储额还有呢,岂不要吃亏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退休者不会吃亏的!
按照目前政策规定(将来也不会改动的),退休者死亡后,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仍有余额的(即领取退休金时间少于139个月的),可由其继承人继承。
假如只领了一个月的退休金后就去世了的话(纯粹是假设),个人账户中还应当有相当于138个月份额的结余额,就可以由自己的继承人来继承(社保基金结算支付)。国家并没有占便宜(没有没收、没有充公)。
当然,如果只领到一个月退休金后就去世的,比领取了十年、二十年退休金以后才去世的,显然,后者确实占了大便宜了!但是,这属于“生死由命、富贵在天”的问题,并不是国家的社保制度设计有缺陷!
总而言之,国家是鼓励长期缴费(累计不少于15年)、鼓励多缴费的。所以,社保缴费,应当是能缴的就应当缴,能多缴的宜多缴。为自己的养老早作做打算。
3.以上是讨论两种退休养老待遇的根本区别,不涉及具体的退休金数额。
顺便说几句,也不可能估算出具体数额。谁能预料到10年以后、15年以后、甚至于退休时(或许是30年以后)的上一年度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额呢?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即便是估算今年(2010年)退休金(养老金)数额的话,也还要知道许多其他的参数(例如,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计数额、过度加权系数等等),提这种“估算退休金数额”问题的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些参数的!别人也就不可能估算出来的!以上意见,供参考!特别说明,为了简单解释问题,以上解答,暂不讨论“按过度方法”计算养老金的问题(五年过渡期以后就不存在“过度方法”了)。请不要误读误解!参考资料:资深的racinglion律师竭诚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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