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要到哪个所在地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8 | 2010-2-7 2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胡律师:补充回答1:如果在外面打工居住超过1年的话,可以在居住地起诉,但是办理离婚手续还是得回原籍。补充回答: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男方要起诉离婚的话,要到女方的户口地,女方的户口在哪就在哪起诉。女方的户口迁到男方山东的话,就在山东起诉。户口在哪就要在哪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在男方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也可以上女方家那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7 2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女方住所地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即女方的老家湖南。男方住所地为男方老家山东。可以在广东起诉,只要证明在广东居住满一年,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7 2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离婚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男方要起诉离婚的话,要到女方的户口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7 2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一方或双方是否连续在户籍地以外居住满一年以上法院是要证据的,这个证据就是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暂住证明。所谓的连续居住,并不是说一天也不能离开。你可以以此来判断应该到哪里起诉离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7 2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持双方各自的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目前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就可办理离婚手续了!住所地,是指户籍地,住所地只会因为户口迁出而改变,结婚并不能直接改变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至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居住地则无要求,哪怕旅馆都可以成为居住地。不知道二人离开家乡外出打工是否满一年?如果满了就应该是到男方的居住地,也就是广东某市某区的基层法院起诉。因为这个情况属于“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7 2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7 2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没有那么麻烦,直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就行了。居住地址写女方户籍所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7 2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应到被告户籍所在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7 2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我有协议 在浙江萧山办不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