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劳动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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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7-12-28 13: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们应该与公司老板商量,尽快与你们签定劳动合同,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颁布了,就是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的。如果公司6个月后还是坚持不与你们签定合同,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我想如果6个月过后,他们还是不与你们签定合同的话,那么我想这个公司也应该不是什么正规的大公司,因为他们连这最起码的保障都没有,如果以后你们在他们公司里因公有个小伤或大病什么的,他们也是不可能会给你们一个合理合法的交代的,所以如果公司始终不与你们签定合同的话,我劝你们还是离开这家公司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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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28 13: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一旦确立就要签定劳动合同。可先上岗后签订,但要在一个月内,并且签订前的工作时间应纳入合同期。到劳动仲裁委一般。最起码,他们会被签合同并且补偿你们一个员工的所有待遇(比如缴纳社保)。你就说现在还没签合同,你们要求补签并且补偿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交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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