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回答你是有一些错误,你提前到机埸办离离境手续,是绝不可能的,因你要先办好登机证,有此登记牌,你才可准许进入禁区,办理离境手续,在1月29日入境,准留7天,最后要在2月4日或之前离港,超过7天仍在香港,罪行严重,可拘留,上法庭,驱逐出境,禁再入境,我个人建议你,务必在2月4日或之前离港,而处理方式如下: 1.立刻致电或到你所坐回北京的航空公司票务处办理更改回北京航班日期, 2 .立刻在1月30日早上9至下午3时办公时问,你带备自己护照及那张2月6日回北京机票,到香港湾仔人民入境事务处总部,延期居留科,填表格尝试申请延长在香港停留到2月6日,该处官员会决定是否批准,如不准,你便必须在2月4日离港,你自己决定采以上那方式,又回京机票能否改期,要看你是买那种机票,有的不能改,要另买新票,有的要付手续费才可改,超过许可逗留期限,会被: 1、拘留: 期限以执行驱逐出境所需时间为限,但不得超过六十天。 2、驱逐出境 3、禁止入境:在被驱逐出境后,禁止于驱逐令中所定的期间内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但是有个办法你提前到机场办理离境手续,要在7天的限制之内办理离境手续另外先看一下你的通行证是三个月二次进入有效还是三个月一次进入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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