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出租征用土地五十年为何地方群众怨声载道?[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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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6 02: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接到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塔子山村村民联名投诉:原巴中市农业局1996年征用土地39亩用于建设优质水果母本园,反哺服务致富当地农民,十多年过去了却变成了个人“摇钱树”.村民反映当年以7000元每亩卖给农业局并未通过全社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而今没有反哺服务致富当地农民,却变成了个人发财基地,政府投资180万元的公益性停车场也变成了私人苗圃基地。群众怨声载道。据了解2005年巴州区农业农村局与将必成,何川签订了《土地经营合同书》以35万元承包50年价格承包给将必成,何川使用。直到如今一直由将必成,何川经营。连2004年区政府下达的投资180万元公益性重点建设工程停车场也成了将必成,何川私人用地。在了解中巴州区农业农业局副局长刘涛说:征用土地好比私人用地,承包给谁都可以。在了解相关文件得知,巴中市人民政府明确批示:此宗地用于建设水果母本园基地,属行政划拨,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并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了解完后笔者不得不深思以下二个问题:一,土地征用明确规定用建设优质母体果园基地,反哺服务致富当地农民。后市政府关于划拨土地批复也明确规定用于优质水果母体基地园用地,为何成了私人苗圃基地?刘涛局长解释说:土地征用后立即进行了优质水果嫁接 ,后来由于参与嫁接的人员外调导致水果基地荒废,才在2005租给将必成,何川。笔者查阅相关文件得知:征用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如果要出租,应当先申请上级部门后再进行公告,出租。为何巴州区农业农村局直接以35万元价格使用50年出租给将必成,何川?难道征用的国有土地就是刘涛局长所说的私人土地?二,塔子山停车场施工合同 区委、政府公益性重点工程没有了踪影?从村民口中了解到,塔子山公园停车场也位于该果园内,笔者在现场看到目前作为苗圃在经营的场地大门紧闭,没有发现任何停车场。“你看嘛,停车场就在大门里边,现在那里还有哦,早就毁坏占用了”现场的村民说道。针对这一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出具了一份《塔子山停车场施工合同》,合同显示停车场确实于2004年8月25日竣工,该工程为区委、政府下达给巴州区农业局的公益性重点建设工程。

据了解,知名的晏阳初博物馆就坐落于塔子山公园内,早已经作为巴中市的一张文化名片被海内外知晓,近年来多次被重点打造。可是其停车场现在却被苗圃占用为私人用地。又是谁赋予了其改变停车 场土地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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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6 02: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6月1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巴州区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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