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河三区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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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8-1-4 15: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上说的还真是,给钱既没有按市场化给,回迁面积也没有按和谐化给,确实太不合理!没有合理化!住房面积差距大就是物质分配不合理,难道这样就是社会和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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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4 15: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们看看玉渊潭别墅区,看看绿溪堂和钓鱼台七号院!,回迁面积太少还让自己掏钱,确实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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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4 15: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属于物质分配不合理,私法不公的范围!大家看看玉渊潭别墅区,看看绿溪堂和钓鱼台七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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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4 15: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明确拆迁补偿不公平不准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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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4 15: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的自管公房太盛气凌人 ,专横跋扈,就连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或判决都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那么我们国家的法谈何在啊?什么公平的审判,法律的尊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都得不到实施,可想而知,他们无法无天,想怎么胡来就怎么胡来,居然在中国的土地上,还有这么一种特权,还是让我们先想想办法铲除这种特权,用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这些善良的老百姓吧!再谈拆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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