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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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7-12-31 21: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除劳动合同完全可以证明你和原单位的一切纠纷都解决了的。————————-这本就是法律上的推定的事实,如果你真要法律依据的话那我建议你给邮箱地址我把合同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都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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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31 21: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说辞退、开除劳动者)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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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31 21: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一楼的观点!
解除劳动合同肯定是你和原单位经过协商达成的,解除合同的同时你和原单位的权责已经两清了。
我是负责单位劳动合同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要形成一份文件,这份文件非常重要,我在工作中起草的这种文件一般是《关于与某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文件内容中包括了解除合同的事由、原因、经济补偿金标准等等。
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并作为社会保险减员的依据,一份单位存档,一份发给解除劳动合同者本人。我想有这份文件,你的问题应该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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