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报销取暖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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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7-12-29 23: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该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大部分省对这部分是免税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 看一下你们地方税务局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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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29 23: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需要纳税,同时个人所得税在征税时扣除的1600元是指取得这些所得必要的生活支出,职工的取暖费实际是包含在这1600元扣除范围内了,是生活必要的支出,所以再取得这些取暖费时就应该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一并交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多数企业是把这类支出列入企业的福利支出中了,并没有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局对这类福利性质的补贴也没有深究,原因之一是许多政府机关包括税务局向员工发放的此类补贴也没有征税,所以我建议不必对此补贴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企业潜在的涉税风险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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