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叫一事不再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15-9-11 14: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该条是我国关于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律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5-9-11 14: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诉不应诉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不应诉就不应诉呗一事不再理指的是对于判决或裁定已经生效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再起诉,法院不得在受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5-9-11 14: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描述应该再清晰一些。所谓一事不再理是指法院对于同一事由而引起的诉讼在经过一次判决之后不再审理的制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5-9-11 14: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