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恕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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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2-20 13: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死亡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死亡或患职业病死亡的,在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用工单位支付。死亡一次性赔偿金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10年。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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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2-20 13: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是和朋友外出聚会而不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则非工伤。不过,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很难让法官认可。也就是说:属于工伤。如果,你的网吧又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你当地职工工资不会少于2万元,所以,×10=200000元以上。
两点异议需要注意:
一、《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调整工伤认定范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不再认定为工伤。但是,该法规尚未正式实施。
二、现行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显然,他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属于上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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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2-20 13: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属于工伤2.死者应当主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3.即使算有劳动关系,那么这个也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违反行政法规等造成的伤亡,不认定为工伤。 案件中,死者无证驾驶,明显违反行政处罚法,故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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