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客户开的增值税发票遗失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0-2-26 21: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值税发票遗失主要影响对方抵扣,你可以复印发票存根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提供给对方,对方需要拿复印的发票存根和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到分管税务局备案方可抵扣。但你们毕竟给客户造成了麻烦,应当有所表示,否则对方可能以没有收到发票为由拒绝付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26 21: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月初抄报税完毕后,去国税局或你自己所属的税务所,照着你手中的记账联填写一张《增值税防伪税控已抄报税证明单》,然后将此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发给对方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2-26 21: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对方存根联复印件,如果抵扣通过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