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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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23 10: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相关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包括以下几项:一、抢救治疗费:如果受害人不是当场死亡,因抢救治疗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由赔偿人予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上述非用,楼主可根据实际发生额,要求赔偿(必须有单据)。二、丧葬费: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大连市区的平均工资是2376元,所以此项赔偿金额是2376×6=14256元。三、被扶养/赡养人生活费:楼主已经年满19岁,超过了18岁,所以没有抚养人赔偿;楼主的爷爷奶奶需要赡养,赡养费计算依据是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年收入,最多按20年计算,因楼主爷爷奶奶均已超过75岁,所以按5年计算。另外,楼主的爷爷奶奶共有5个子女,所以只赔偿楼主爷爷奶奶赡养费用的五分之一。大连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378元/年。所以此项赔偿额是10378×2×5/5=20756元。楼主的母亲有工作吗?要是没有工作的话,同样要计算赔偿额,按20年计算10378×20=207560元。四、死亡补偿费:按照上一年度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人均工资计算,最多计算20年。大连市区的平均工资是2376元。此项赔偿金额是2376×12×20=570240元。五、其它: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此项费用楼主可以实际发生,要求赔偿,同样要以单据为准。依据上面的情况,赔偿人应该赔偿的金额是:14256+20756+570240=605252元。若楼主母亲没有工作,赔偿总额就是:14256+20756+207560+570240=812812元当然上述计算结果还要加上前面提到的楼主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另外,楼主还可要求精神赔偿,但此项要求不在交通肇事赔偿处理范围之内,楼主可向人民法院要求。希望楼主节哀顺便,讨回公道另外,我没能找到大连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人均工资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两项数据,上面计算中采用的是大连统计局以前公布的数字。实际计算赔偿额时,应以2007年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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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3 10: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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