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起诉离婚,应该到什么样的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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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8-1-29 17: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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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9 17: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口所在地的初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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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9 17: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的规定,离婚案件由人民法院菅辖,你写一个离婚起诉状(自己不会写可请人代写)提交到人民法院就可以了参考资料:条文来源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2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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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9 17: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还是去律所请个律师,他会帮你处理一切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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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9 17: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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