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龙禧园小区22号楼,由于自来水员工不经业主同意使用欺骗手段违法施工,侵犯业主合法权益,中国的法律能管的了吗?
2012年6月12日自来水工作人员在管网改造中,自来水工作人员在未让全体独单业主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全体独单的供水干管由原来的2根变成现在的1根,减少了一半的供水量.并且在施工时没按22号楼4门达成一致的改造方案施工,在未征求102室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由103室向102室打过墙眼,并把不属于102室供水范围的3室一侧6户供水干管接入2室干管.
自来水员工不能以欺骗的手段先用一个假施工方案骗取102室同意,然后在施工时又改用另一套方案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对于自来水员工的违法侵权行为,经多次向自来水投诉仍未能将自来水员工私自接的管道拆除,而且自来水负责人王勇说:老楼改造他们有权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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