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煤矿8名职工 请求在市长接待日向市长反映我们诉求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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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8 05: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柳江煤矿8名职工请求在市长接待日向市长反映我们诉求的申请书
  市信访局领导:
  您好!我们是柳江煤矿职工。从2002年企业改制后,我们在长达15年诉求过程中,先后到柳江煤矿、市工业公司、市政府有关单位走访、信访,并经过打官司,从一裁、两审和再审都已终结,但我们的合法权益从政府到法院都没有给予解决。
  于2017年2月24日我们去市工业公司上访,要求落实改制政策,解决我们的诉求问题,而市工业公司包放经理,以领导办公会的名义,给了我们信访答复意见,在信访答复意见中,他们歪曲事实,曲解改制政策,否定前任领导的方针政策,蓄意打压我们的诉求,有损党和政府形象,没有公平正义,完全是一个无赖的形象,损害了我们的劳动权,社保权益,鉴于此种情况,我们恳请信访局领导安排我们在市长接待日向市领导反映、举报市工业公司有关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官僚恶习。
  事实和理由:
  于2010年10月20日政府三级信访复查、复核过程中看市工业公司领导是如何违规、违纪操作的
  在2002年企业出售后,我们多次上访,要求政府落实改制政策,可是政府有关工作人员,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落实不了政府承诺,就采取欺骗、瓦解的方法打压我们的合理诉求,政府有关人员不说自己不能履行职责,反而说我们诉求无理,想方设法迫使我们解除劳动合同,逼我们投降签字。不投降签字,就什么也不给解决。尤其在法院裁定后,市工业公司领导,更加变本加厉的剥夺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多年上访主张对原企业柳江煤矿诉求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市工业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在我们没有对市工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的情况下,公司承办人员郝雅民和景新婷,就凭空想象和主观臆断就编造出信访答复意见书。请问我们的信访申请书我们提交了吗?你有吗?我们的诉求对象是柳江煤矿,而不是马蹄岭矿业公司。你有什么权力让别人承担义务。这么多年马蹄岭矿业公司有义务听你的话了吗?纯属胡说八道!
  2010年我们缴纳养老保险后,经理霍村利出示了给予报销承诺的书证,是由单位报销,文书上并没有马蹄岭矿字样,凭什么答复意见书把你的承诺转嫁给马蹄岭矿,推卸责任,进行抵赖,你们的诚信哪里去了?答应缴纳后就给报销,可是到现在也不兑现!玩的是不是流氓做派?
  关于企业现状,看市工业公司是怎么说的。在黄志富答复意见书中说“企业已停产”而在颜士杰答复意见书中说“你应当尽快到马蹄岭矿业公司报到工作”难道停产了,职工全部放假的情况下,还让去报到工作吗?纯属欺骗!可恶!
  我8人中有闫志让,一直在马蹄岭矿工作至退休,在信访复查、复核过程中,不让参与,他的诉求你们保证了吗?
  还有罗中武,霍村利许愿只要不参与上访,可以私了。也没有参与信访复查、复核。骗吧!问题解决了吗?
  义院口矿牛国才,也没让复查、复核,私了,已解除劳动关系,多给10万元,摆平了,不再上访。
  在解决养老保险垫付部分报销问题上,看市工业公司是如何操作的。牛国才已全报,罗中武报销6900元,刘学武、徐贯中一分没报,其他每人2000元。这公平正义吗?到现在市工业公司对前任领导承诺一拖再拖不给办,还有诚信吗?
  在2010年市工业公司出示答复意见书时,企业已经由2008年停产,由国企兼并从组,市工业公司领导,已明知企业已由私企改回国企,马蹄岭矿业公司已没有法定义务承担责任,在答复意见书中,还让无承担义务的人承担责任,纯属无稽之谈,欺人太甚。
  二、于2015年到2017年法院审理过程中,事实认定不清,枉法裁定,剥夺公民诉讼的权力
  1、马蹄岭矿2002年7月6日交接而法院认定为4月18日。
  2、马蹄岭矿已于2008年停产改制,2014年吊销营业执照,实体已不存在。裁定书没有审理查明,
  3、马蹄岭矿已改制为国企叫秦能二矿,也没有审理查明。
  4、罗中武裁定书中,认定为马蹄岭矿职工,而罗中武实际是柳江煤矿水泥厂职工。不知道是怎么审的。
  5、市工业公司、柳江煤矿伪造政府和企业公文。市经贸委批复和柳江煤矿改制申请两份文件都没有本单位公章。明显系伪造。
  6、我们起诉柳江煤矿,是因为在上访时,前任经理张士兆提出的,张士兆认为按当时改制政策,由柳江煤矿出资解决不符合当时政府政策,如果法院判决认定后,市工业公司执行就有法律依据,即合理又合法。当时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的条款,法院不能判决,他说你们起诉就是了,我找法院让他们依法判决。实践证明我们的预测是正确的。
  三、2017年2月16日秦皇岛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黄志富诉求补缴保险的答复存在的问题
  1、篡改改制政策,答复意见说“按年龄黄志富等应当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到新企业工作,黄志富等不在解除劳动合同上签字,黄志富等多数选择在新企业马蹄岭矿业公司工作,黄志富等与柳江煤矿劳动关系事实上已终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由新企业负责缴纳,没去新企业或与新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己缴纳各类保险。”请问市工业公司领导,你们随意曲解政府改制政策你还有良心吗?你们在看看你们在法庭上提交的职工安置方案吧!
  2、市工业公司否定法院的裁定书已查明的事实“致使原告一直处于待岗状态。在待岗期间被告从未向原告发放过生活费”而在答复意见书中说我们与柳江煤矿劳动关系事实上已终止,否定法院裁定,规避法定义务。
  3、2017年2月16日秦皇岛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黄志富诉求补缴保险的答复所盖公司信访章更换问题
  我们于3月1日去公司要求更换单位公章,而包放推阻不给更换,为什么我们要求更换呢?是因为在法院审理时,市工业公司对我们出示的原经理霍村利报销证据说,信访章不具备法律效力,霍村利代表不了公司,所以我们要求换章,别再欺骗我们,但包放就是不给换,难道以前霍村利真是欺骗我们吗?包放也不敢代表公司承担责任吗?
  4、市工业公司否认前两任领导的变通解决改制政策落实不了的方针政策
  (1)、包放否认原经理霍村利答应缴纳养老保险给予报销的书面承诺。
  (2)、包放否认原经理张士兆和包放参与下,制定的解决缴纳养老、医疗到退休的解决方案。
  5、在答复意见书中,市工业公司现班子成员厚无廉耻的说“改制政策执行无误”请问你们落实不了改制安置政策使我们失去劳动权生活无保障,你们损害了职工基本权益使我们老无所养、病无所医,这难道就是你们所做的工作吗?置法院裁定为一纸空文,置前两任经理失信于民,置党的法律政策为儿戏,他们轻视党中央四风的建设,败坏社会风气。是一群误国误民的官僚腐败分子。
  6、市工业公司不能履行改制职责,只知道变卖国企从中渔利,而不能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明知在2008年企业已经兼并从组,国家已经收回私企归国家所有,马蹄岭矿已没有承担职工安置义务的情况下,还拿私企说事,欺骗我们和政府领导,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有损党和政府形象,提请市委、市政府依党规、党纪进行批评教育。
  鉴于以上种种秦皇岛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违法、违纪的情况,我们恳请市信访局领导安排在市长接待日向市长反映我们诉求,我们认为只有通过向秦皇岛市长直接汇报、反映我们的问题,才能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才能保证改革的成果惠及到每个人。忠心的祝愿我们的祖国国泰民安,繁荣昌盛!

  柳江煤矿职工 黄志富、马秀华、刘学武、侯玉安、罗中武、颜士杰、徐贯中、闫志让
  2017年8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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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8 05: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年8月8日到秦皇岛信访局拒收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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