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证补办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0-3-9 13: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项目类别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事项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办理对象及范围办理对象:单位及个人;范围: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
提交要件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报刊上登载的遗失声明。
办理流程1、先到总咨询台排号,持应提交资料到受理窗口(1-26号窗口)交件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受理通知单》→在通知单指定的时间内到缴费通知单领取窗口(27-45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在缴费窗口(83-103号窗口)交费→在发证窗口(27-45号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申办告知单(1-26号窗口),按要求备齐要件后,另行申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3-9 13: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到报社刊登遗失声明。(需提供权利人姓名、房屋产权地址、房屋产权书证号。对其声明的上述三项事项不能确认,可以直接到产权监理处的档案馆查档打印档案信息摘要。)二、该房产所涉及的权利人带着身份证,购房合同(不能提供的需打印档案信息),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办理补发申请。注:档案馆地址: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二楼档案查询窗口),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