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钱也要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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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8 06: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七大上,某人大代表居然提出了“妻子可以监督丈夫的私房钱”的提议,具体意思就是丈夫的一切收入都得向妻子汇报,不得瘾瞒,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首先要问的是:什么都汇报了,那“私房钱”还能叫“私房钱”吗?
  
且不论这条提议的好赖,咱先说说私房钱的来历:在中国这样特殊的国情下,私房钱至古以来就一直存在着。透彻点分析,私房钱是家庭财产支配权的分配不均造成的。因为中国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着“当家人”的现像,具体就是一个家庭的所有财产交由当家人一人来掌管。一般情况下,当家人对家庭内的所有财产都享有支配的权利,而没当家的,所需的一切消费均须先打申请,并征得当家人的同意方可领用。而没当家者的一切消费都要遂当家人的意,否则,休想!当然,家庭财富的合理调度是可以的,可以预防家庭成员的一些不合理消费。但同时问题也出来了,如果当家人素质较高、通情达理那自然无可厚非;如果当家人很霸道,滥用权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无故地否决一些合理的又急需的消费,那岂不让活人活活地给尿憋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没当家者会想方设法地存点私房钱,以备急用。
  
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既然夫妻间的所有收入均系共同财产,那么“当家人”的存在,必然有一方的财产支配权受到损害,谁是受害者呢?当然是没当家的一方了。那法律为什么不规范或消灭“当家人”呢?为什么要让当家人一人独享共同财产的支配权而让另一方受害呢?清官难断家务事,既然法律不管当家人,那为什么还要设法剥夺未当家者的“私房钱”这一点点少得可怜的权利呢?既然夫妻间的所有收入均系共同财产,那么,为什么要单设一条法律来单方面的约束丈夫呢?难道所有妻子的一切消费与当家都是理性的?
  
当然,私房钱可能不仅仅是没当家的人才有,如果家庭消费的所有帐目都得公开,那么当家的人为了避免其某些不合理消费受到质疑,也可能设立一个小金库,想方设法从其所管辖的共同财产中悄悄地分割一部分出来满足自己的不合理消费。那么,当家人(如果是妻子当家)为什么不报呢?那么妻子又有什么权利要求丈夫汇报私房钱的情况呢?
  
再来谈谈“当家人”吧,在现实的家庭生活中,在中国这样特殊的国情下面,私房钱的存在是有其必然性的。在家庭财产的支配上,当家人是强者,没当家者是弱者。具体由谁来当家,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在北方(如山东、东北)大男子主义稍强的地区,丈夫当家的可能性比较大;而在“女权运运”重灾区的南方,特别是四川、重庆和上海,妻子的权威那真是无可挑战的啊(不信你来四川当当“耙耳朵”——妻管严试试)。四川、重庆的“耙耳朵(妻管严)”那可是全国闻名的,据说上海男人比起四川、重庆的,那耳朵是更是耙得可以哟。在这些地区,则是妻子当家的居多。
  
耙耳朵或妻管严咱就不说了,耙耳朵或妻管严者自已就深谙个中痛苦!
  
不管你是耙耳朵还是妻管严,当家的好差使肯定是轮不上你的。如果你的妻子确实是贤妻良母和好的儿媳妇,让她当当家倒也没啥。如果你的妻子不是不是贤妻、不是良母或者不是好的儿媳妇,抑或都不是呢?如果你的妻子把你们的共同收入拿去高消费(买高档化妆品或是其它),却舍不得拿钱来好好地相夫教子,或者你的某个朋友来了,想请他吃顿好的,你的妻子却不批,或者你的父母生病了,急需医药费,你的妻子却不管......而这时,你又没有点私房钱来应付,看你怎么办?
  
我看,这位提案的人大代表肯定是个家庭生活相当失败的妻子,不能跟丈夫好好地沟通,所以急需国家出台一条法令来帮助自己和与她景遇相同的人。却不考虑是不是整死了几千万甚至数以亿计的可怜的耙耳朵们。
  
我最后只说一句:“这娘们儿够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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